发布:2013-06-21 07:53:38 来源:腾讯网 作者:网络 查看:次
【导语】: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让很多中国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奶粉信心丧失。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昨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 廖爱玲)我国将禁止婴幼儿奶粉以贴牌、委托生产、分装等方式生产。此前,美素丽儿品牌从国外进口大包装奶粉在国内分装销售的状况,将被禁绝。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让很多中国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奶粉信心丧失。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昨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奶粉企业须有自建自控奶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出,今后,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自建自控奶源;在具体生产环节,增设“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我国现有127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滕佳材坦言,将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对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工作;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官网将实时更新合格乳粉企业信息
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把重新审批许可的合格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包装样式、颜色,标签标示、说明书配方等信息,在官方网站上实时公布更新,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消费者辨识真假。今后,食药监管部门还要求经营单位须进购、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此外,婴幼儿奶粉新政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
未明确禁止婴幼儿奶粉“海外贴牌”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副司长马纯良说,此次新政禁止贴牌生产,委托加工婴幼儿奶粉,主要是针对国内一些有生产许可,却无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条件和能力的小企业,对“海外贴牌”的情况,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禁止。
但现状是,已经有企业绕道海外注册“洋品牌”,并在海外委托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再以“洋奶粉”出口的形式,回到中国市场。对上述情况,马纯良说,我国将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我国标准,就不能进口。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建议,产量小无明确奶源地的海外贴牌应禁止。
■ 相关链接:八项规定参照药品管奶粉
●严格生产许可。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
●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
●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
●企业申请生产婴幼儿奶粉许可或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产品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辨识产品真伪。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也将全面实施许可管理。